行业政策 |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报的通知
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报的通知
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工信服务函〔2019〕20号
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》(厦府〔2017〕145号)(附件1),2019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开始受理申请,请有意申请的企业认真对照《申报指南》(附件2)抓紧申请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申报单位应为2018年1月1日前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,无违法违规行为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并在厦门市纳税的法人企业。
(二)申报项目符合工信、科技、发改、商务等一个以上部门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,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。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、包装、拆分、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。本年度内已获得2项市相关部门不同类别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。
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研发,支持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,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,支持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,支持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,支持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。
(一)资金支持年度:2018年1月1日—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。
(二)支持方式:自愿申报、无偿资助。
(三)审批环节:形式审查、纸质材料收取、专家评审、现场核(抽)查、信用惩戒筛查、市工信局内部评审、社会公示、公示情况核实及反馈、联合市财政行文通知。
1. 网上申报:申报单位统一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点击“i经信-资金类项目申报-法人账号”进行注册、登录,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,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(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点击右上角“帮助”,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)。
2. 送交纸质件: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,并提醒“送交纸质件”,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,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。不接受快递申报材料。
网络申报截止时间:2019年5月31日;
书面材料提交时间:2019年6月3日—2019年6月7日。
市工信局生产性服务业处(湖滨北路市政府东楼809室)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蒋 昊 0592-2896805
林跃宗 0592-2896869
技术支持(网上注册及填报) 0592- 5051516/5051180
邮 箱:xmjxjfwyc@xm.gov.cn
1. 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(厦府〔2017〕145号)
2.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报指南
3.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请表
4.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请报告
5.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物联网)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
附件详情:http://jxj.xm.gov.cn/zwgk/zfxxgkml/jxjxxgkml/jxjgfxwj/201905/t20190508_2258844.htm
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4月2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指导单位:新华网、中国投资协会、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惠军工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
主办单位: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物联中国团体组织联席会
联合主办:北京物联网学会、 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、 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重庆市物联网产业协会、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、 河南省物联网行业协会
湖南省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陕西物联网产业联盟、 福建省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山西省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、 物联网创新联盟、 杭州市物联网行业协会
成都物联网产业发展联盟、 工业4.0俱乐部、 青岛市物联网协会、 无锡“感知中国”物联网商会、 珠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宿迁市物联网行业协会
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合肥市物联网产业协会、 台湾物联网协会、 香港物联网商会、 江西省物联网行业协会、 中国传感器与物联网产业联盟
深圳市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、 中国物联网产业应用联盟、宁波市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、 工业4.0俱乐部、 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联盟智慧物联专委会
特别支持单位:华为
协办单位:阿里云
承办单位: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、厦门中传物联网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
执行单位:厦门中传商务有限公司